[cp]2017年12月28日向杭州某贷款公司借款,合同为12万,手续费3.5万,利息每月6000,借款约定时限3个月。签订合同时没有出借人信息,后才知是有第三方出资(不清楚是否为本公司工作人员),一本房产证作为抵押,款到付掉6000利息,3.5万手续费,实际到账8.2万。后续每月6000利息,2018年3月续订借款合同,手续费2万,利息6000一月,到2018年6月27日实际款项付利息3.6万,手续费5.5万,6个月时间,需还款12万,请问这是不是套路贷?在表明暂时无力偿还时,贷款公司工作人员发信息说上门谈,约定在派出所谈时不露面,向借款人家人发送催款信息,说是借款12万,如还不出将售卖其房产。2018年6月26日向贷款公司所在地派出所报案,录了笔录,让回家等消息,没有报案回执单!请问这是不是套路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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